【报销流程】
1
先备案
2
选定点
3
持卡就医
【报销范围】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3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办事处工作人员。
4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并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人员。比如因当地医院诊断不了或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报销比例】
1
转诊转院或急诊住院,在省内市外医院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自付10%;在省外医院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自付15%。其余部分执行我市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就医待遇标准。
2
到统筹区域外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急诊备案手续的,发生的住院费用个人先自付30%,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