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肥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

导语 2025年度肥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范围为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

  2025肥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

  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最近一年在肥城市首次办理就业手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至少一个月以上职工社会保险,在肥城市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市场住房并进行备案的职工。

  (二)申请条件:

  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2.2024年1月1日以后在肥城市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肥城市正常缴纳至少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4.在肥城市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正在通过租赁市场住房的方式解决居住困难。其中,自有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宅基地住房、集体土地上住房;已办理预(现)售备案登记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其他方式实际取得所有权的住房。

  5.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由财政发放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构成中包含住房补贴的不得申请)。

  (2)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偿提供了宿舍、公寓等居住场所的。

  (3)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中一个家庭成员已申请的。

  (4)其他不得申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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