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入口
导语 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自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点上线,详见正文
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商务部等5部门《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省商务厅等5部门《山东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补贴时间
自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注:额度有限,额满为止)
2、补贴对象及产品类别
1、补贴对象:政策实施期内在泰安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政策适用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且个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旧车牌照注册地在泰安市内。
2、补贴产品类别:电动自行车
3、补贴标准
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最高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每辆补贴不超过600元。
4、补贴流程
1、领优惠券:消费者通过云闪付本地精彩-泰安以旧换新专区或搜索“鲁换新”小程序,进入“泰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进行身份实名验证,领取优惠券(一个自然日有效,过期用户第二天早上八点以后可以再次领取,每人限领五次补贴优惠,五次补贴优惠失效或核销完后不可再次领取、核销)。
2、交旧提报:在小程序提交旧车资料(填写旧车车牌号、车架号、电池编码,上传人车合影照片等资料)。
3、支付立减:线下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领取补贴券后,在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购买政策适用商品,在支付货款前,主动告知参加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享受立减补贴;补贴券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
4、购新提报:新车备案上牌后,在小程序提交新车资料(填写新车车牌号、车架号、购机发票、商品价格等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以旧换新】获取泰安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实施细则、补贴申请入口和申请流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