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积金房租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泰安公积金房租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泰安公积金房租提取需要什么条件?小编在正文为你整理了具体需要的材料和条件。

  材料

  1、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2、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在公积金缴存地无房产证明原件。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4、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签婚姻状况真实性承诺。

  5、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7、提取配偶的,携带结婚证及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2个月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一年内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所在县、市、区职工当年年度最低平均工资标准提取。

  职工租住两套(含)以上的,每年只按其中一套办理提取。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房提取额不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

  注意:以上结婚证、离婚证都可用电子证件代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泰安公积金转移/查询/提取/贷款/缴存办理全指南、还款计算器、官方政策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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