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泰安户口省内其他地区居民在泰安办理台湾通行证指南
我省户籍居民可在省内跨户籍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省内其他地区居民
2、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办理程序
1、居民身份证(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办团队旅游签注的除外);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需要通过户口簿证明监护关系,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等情况,需提交户口簿。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3、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申请赴台个人游、赴台定居签注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或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其中,我省户籍居民的配偶或未满16周岁子女也可提交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自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迁入我省的居民,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2号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路26号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镇平湖路345号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金斗路南首新泰市公安局沿街楼(无门牌号)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7个工作日,加急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
2、办理费用
证件费:30元/本;签注(1次20元/件,多次100元/件);加注2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