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商品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时间
导语 泰安市商品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额满为止。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部署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泰安市正式启动商品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
活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额满为止。
报名须知
(一)二手商品房性质为普通商品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原则上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25年,房屋建筑面积在50㎡以上。
(二)房屋交易完成之前,二手商品房产权人与新建商品住房买受人须为同一主体(本人或是三代直系亲属关系)。
(三)二手商品房位于泰安市市区范围之内(东至天烛峰路、西至天平湖路、南至泮河大街,含高新区部分区域,后期根据运营情况适当扩大房屋范围)。
(四)二手商品房应独立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五)“以旧换新”采用房票形式结算,换房群众的旧商品房置换总价(房票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新房总价的80%。
(六)首批试点限额50套,若收购套数已满,则报名提前结束。
(七)收购的二手商品房需符合本公司的运营需要,最终解释权归泰山置新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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