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能领泰安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

导语 政策实施期内在泰安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政策适用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且个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旧车牌照注册地在泰安市内。

  补贴对象

  政策实施期内在泰安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政策适用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且个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旧车牌照注册地在泰安市内。

  补贴标准

  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每辆补贴不超过600元。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1、活动参与企业要做好参加补贴商品的报备工作,参考价格以当前消费者普遍实付价格为准。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商品在卖场展示时,应统一张贴“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

  2、活动参与企业要主动与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能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3、活动参与企业要建立独立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账,主动接受监督核查。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台电动自行车的品牌、规格型号、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以及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情况信息。

  4、活动参与企业要建立收旧台账。对以旧换新活动中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应通过“交由资质回收、拆解企业”等途径依法、合规处置。台账要明确旧电动车数量、流向、品牌、电池型号等内容。

  5、活动参与企业要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要通过设置展架、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持续营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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