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泰安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导语 根据车辆类型、登记时间(初次登记日期)、淘汰时间等,按照“早淘汰早补贴、早淘汰多补贴”原则,分类实施补贴,详见正文

  补贴标准

  根据车辆类型、登记时间(初次登记日期)、淘汰时间等,按照“早淘汰早补贴、早淘汰多补贴”原则,分类实施补贴,具体如下: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我市的;

  2.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止的;

  3.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的。

  注:2026年1月1日到强制报废期的车辆,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废手续才能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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