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市可适当调整或延长社保缴费期限

导语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山东各市可适当调整或延长社保缴费期限。泰安本地宝为你整理相关信息!

  山东各市可适当调整或延长社保缴费期限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人社厅社保中心先后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省直管单位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简化省直工伤保险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1月31日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❶提高认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出发,全力以赴、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保经办工作,努力提供便利服务,做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项社保经办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❷强化措施,减少服务场所人群聚集

  提倡社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积极引导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网办、手机APP办理业务,推行“不见面”服务;保障现场服务畅通有序,对于必须的现场服务,积极实行提前预约、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制,合理安排,及时办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缩减办事时间,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的情况;提供多渠道服务方式,积极利用电话、网络通信方式,解答和受理社保经办业务;积极开展代办帮办、邮寄办理等服务方式,减少非必要的现场服务。

  ❸主动服务,做好各项社保经办工作

  ——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按照规定及时兑现各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

  ——做好参保缴费服务工作。各市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或延长申报、缴费期限,积极开通协议扣款、银行汇兑、网上支付等多种缴费方式,积极使用参保缴费电子票据。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提供个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简化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流程,延期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实行承诺制度,精简证明材料,及时落实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疫情期间,暂停执行工伤医疗行为结束30天内报销工伤待遇的规定,允许疫情结束后办理结算手续。

  ——做好退休审核工作。全面推进以扫描方式生成的电子档案为基础的退休资格审核方式,及时办理到龄人员的退休手续,需审核纸质档案的,提前做好档案预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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