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已经工作的毕业生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吗

导语 对于已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道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

  已经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

  答:不可以。

  对于已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道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根据《通知》规定,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一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团】可获泰安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南、办理入口、答疑汇总、团委咨询电话、智慧团建指引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