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不动产证书补发流程是什么(附常见问题)
导语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补发,补发证书会有“补发”字样。
一、原有不动产权证书污损、破损、填制错误的,如何换发?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填制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原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如何补发?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提出补发申请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三、补发的不动产权证与原权证有无区别?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四、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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