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导语 在泰安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具体办理流程、办理条件、材料等可见正文了解。

  办理流程:

  1、个人到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服务大厅前台审核办理,服务大厅后台审批。

  2、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支付宝、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办理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婚姻证明原件(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单身承诺)。

  2、提取配偶余额的,配偶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提取人及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提取次数:

  每年提取1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2个月。

  提取金额:

  夫妻双方每年共提取18000元;多子女家庭(二胎及以上),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22000元;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按发票金额提取,但每年不得超过30000元。

  注:

  1、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住房公积金中心若通过政务共享平台查询到申请人婚姻信息,提取申请人可不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因各种原因查询不到数据的,提取申请人仍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2、两矿(新矿、肥矿)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时,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工作驻地无房产证明(附两矿分中心开户单位驻地统计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泰安公积金转移/查询/提取/贷款/缴存办理全指南、还款计算器、官方政策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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