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购房贷款商转公程序是什么
导语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商转公住房负担,提升惠民便民利民服务效能,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修订完善了商转公部分条款。
一、所需材料
公积金贷款置换除提供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外,还需同时出具以下材料:
1.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的书面证明和截止公积金置换贷款申请日的贷款余额及一年的还款流水。
2.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
3.办理公积金贷款置换需要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以自有资金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操作流程:
1.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岗提交置换申请资料,综合柜员受理材料并完成初审。
2.信贷业务审批人员负责审核,并按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3.贷款审批通过后,经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时结清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并解除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抵押,同时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
4.经办银行审核借款人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单据原件并落实抵押后,住房公积金中心直接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个人结算账户。
借款人以公积金贷款置换资金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操作流程:
1.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柜员提交置换申请资料,综合柜员受理材料并完成初审。
2.信贷业务审批人员负责审核,并按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3.贷款审批通过后,经办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落实抵押。
4.住房公积金中心直接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经办银行过渡户,借款人需按银行规定时间办理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手续并解除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抵押登记。
相关拓展:
购买现房、期房、经济适用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泰安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4、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5、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工资收入证明。
7、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
购买二手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房屋买卖契约》、预付购房款收据原件、复印件。未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 的,需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证件收据;已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的应当提供新房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工资收入证明。
5、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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