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社保卡的通知

导语 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即日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现数据共享,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至个人社保卡便捷服务。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社保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中心各科室、各分支机构:

  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现数据共享,现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至个人社保卡便捷服务。缴存职工在线下柜面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至本人社保卡账户。中心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直接获取提取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信息,职工本人无需提供社保卡原件。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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