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材料

导语 申请条件为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申报程序:

  1.初审。申请单位到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报送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复审。县级(含)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和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复审;

  3.公示。复审情况属实,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财政局申报补贴;

  4.拨付。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泰安各项补贴申领入口、申请指南、申请表下载、公示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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