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阳县文庙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导语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40人,岗位设置为保洁服务岗位20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3人、劳动保障协理岗位8人、公共服务综合岗位9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字[2022]2号)文件要求,现公开招聘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40人,岗位设置为保洁服务岗位20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3人、劳动保障协理岗位8人、公共服务综合岗位9人(其中定向招录二孩妈妈5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由文庙街道具体组织,报名地点:文庙街道办事处一楼西大厅。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聘人员应具有宁阳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文庙街道辖区城镇居民(城镇居民是指在城市社区居住或户口本户口性质为城镇户口的居民)。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需要如实说明亲属关系,并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研究通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园区)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领取退休待遇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人员,通过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和已安置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3、有工商注册信息的,包括企业法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理事、股东(投资人)、经理、合作社法人、个体经营者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上述人员中未如实说明的,一经发现,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全部补贴资金。

  三、招聘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4050”失业人员、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城镇残疾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以上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及1年以上)。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城镇“4050”失业人员是指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相应的失业人员。

  城镇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相应的失业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填写《宁阳县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①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②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宁阳县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房产证、小产权房购房合同、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等至少一种可以证明在文庙街道辖区居住的材料(户口本能证明为城镇居民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还需提供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残疾人员还需提供《残疾证》及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街道在审核申请人居住地点、城镇居民身份的基础上,通过相关部门数据系统进行比对初审。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状态进行审核(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及成年未婚子女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亲有抚养子女的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

  ②城镇“4050”失业人员:审核申请人的年龄范围和就业状态。

  ③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审核申请人低保和就业状态。

  ④城镇残疾失业人员:审核申请人就业状态。

  ⑤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审核申请人的年龄范围和就业状态。

  ⑥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审核申请人的就业状态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或户口簿。

  2、复审。由县人社局按照报名人员范围和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目前处于就业状态包含本人已进行了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登记、由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正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及提供的材料不全不真实的人员,不予审核通过。

  (三)民主评议。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社区组织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等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四)人员确定。对民主评议通过的人员在符合岗位需求前提下,依序按照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实行优先安置,同一群体依序按照年龄大的优先、认定登记时间早的优先、家庭(低保家庭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等因素确定,其他人员统一按年龄大的优先进行,按照1:1的比例确定录用对象,未录用的符合条件人员为城镇公益性岗位继续补录的侯岗人员,当城镇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优先顺序进行补录。

  (五)公开公示。对录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隐藏段号码、家庭住址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批。

  (六)安排上岗。经公示无异议经县人社部门审批通过的人员,文庙街道组织岗前培训,统一组织上岗,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

  五、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按照不低于宁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2024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用人单位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补贴发放、人员退出、协议续签等作出具体规定。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附件:宁阳县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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