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粥店街道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导语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粥店街道公开招聘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详见正文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经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粥店街道公开招聘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最长服务期限不超三年。粥店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是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置并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岗:户籍地或常住地为粥店街道并在辖区内进行失业登记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就业困难群体人员;报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的户籍地或常住地为岱岳区的并在辖区内进行失业登记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就业困难群体人员:

  1、登记的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2、登记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登记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应具有劳动能力);

  5、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8、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人员

  9、系统内登记的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且具备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二)岗位聘用:

  岗位聘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聘用人员,优先录用2024年9月1日前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人员和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相同条件下,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同一群体依序按照年龄(年龄大的优先)、认定登记时间(认定或登记早的优先)、家庭(低保家庭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是担任公司股东、监事、财务主管等职务的;

  4.是公职人员或担任村两委成员的;

  5.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贴享受累计满36个月的;

  6.已安置过公益性岗位的;

  7.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

  8.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9.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四)需备案的情形:

  报名人员是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需在报名前说明承诺并填写备案表。

  三、招聘岗位

  (一)岗位设置: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城镇公益岗本次共计开发100个,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岗20个,司法协理员岗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岗2个,公共管理综合岗77个。乡村公益岗本次共计开发30个,设农田管护岗3个,森林防火协理岗8个,“长者食堂”服务岗10个,社会工作服务岗9个。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岱岳区粥店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劳动保障协理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可以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及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熟悉社保、医保、就业等相关政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4、司法协理员、专职人民调解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法学专业毕业的、或具有政法、公安机关、村(社区)网格员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1)《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泰安市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申报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人员请出具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户口本复印件及索引。申报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的需提供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三份。

  (5)近期免冠2寸照片四张。

  (6)非粥店辖区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流动人员居住登记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7)就业情况说明及报名承诺书一份。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三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亲家庭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9)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一份。

  (10)报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司法协理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的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报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司法协理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的请到粥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楼215室。

  4.报名方式: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村、社区汇总报名人员后上报人社所,由人社所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工作专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民主评议:

  城镇公益岗: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民主评议,由工作专班成员、村(社区)书记代表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由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民主评议结果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用,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确定好拟安置人员后,由粥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审查。

  乡村公益岗: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政治审查、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材料,政审合格的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街道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报名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岗前培训:

  村(社区)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民主评议结果和招聘计划,报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法律知识、岗位技能、消防安全、劳动纪律等,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五)协议签订上岗:

  考核合格的,与上岗人员签订《帮扶劳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年考核结果及表现情况续签,《帮扶劳务协议》一般不超过三年。合同签订后由街道人社所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

  (六)管理使用与工作要求:

  由街道按工作需求将聘用人员分配到村、社区,由各村、社区日常管理使用。聘用人员工作时间与所安置村工作人员时间一致,必须服从所在村、社区的领导管理,按照安置的岗位要求,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人员一律予以清退。

  五、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岱岳区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不低于岱岳区当年度最低小时工资,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六、人员管理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街道定期比对人员情况,对符合退出情形的人员,指导村、社区及时督促退出或予以清退。一旦退出即时解除聘用协议,从解除聘用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等三项补贴累计满36个月的;

  7.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具体招聘信息将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五)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六)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聘用关系随之解除。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粥店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专班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8-8560128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岱岳区粥店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附件2: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附件3:泰安市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益岗】可获泰安最新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岗位表、附件下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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