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泰安肥城市实施禁渔期制度通告

导语 为保护、增殖和科学利用我市大汶河段、康汇河及全市重点水域渔业资源,现将全市重点水域禁渔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2025年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保护、增殖和科学利用我市大汶河段、康汇河及全市重点水域渔业资源,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山东省内陆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将全市重点水域禁渔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5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辖区内大汶河(肥城段)及其支流水域

  三、禁止作业类型

  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休闲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

  四、其他要求

  1、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严格杜绝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全年严禁使用地笼、绝户网、迷魂阵、深水张网、可视锚鱼、镖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违规捕鱼行为。对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没收渔获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赔偿资源损失等处罚。对抗拒检查、扰乱、破坏生产秩序且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沿河各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辖区内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河、湖长制”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禁渔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好禁渔秩序。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538-3212857

  0538-3211167

  肥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渔】可获泰安各流域/水域禁渔规定、禁渔期、禁渔范围、违规捕捞处罚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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