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阳县年货节消费券发放通知

导语 为抢抓春节消费黄金期,繁荣我县节庆消费市场,开展2025年宁阳县“暖冬消费季·贺新春喜乐购”年货节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2025年宁阳县“暖冬消费季·贺新春喜乐购”年货节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大力提振消费的工作安排,抢抓春节消费黄金期,繁荣我县节庆消费市场,开展2025年宁阳县“暖冬消费季·贺新春喜乐购”年货节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一、消费券总额

  消费券总额为6.5万元。其中年货节通用商超消费券4万元、年货节凌云商超专区消费券2万元、年货节宁阳红品馆专区消费券0.5万元。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1日-2月4日

  三、参加活动限上企业

  泰安凌云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凌云大厦店、锦绣城店、名仕店、复圣店、金阳店、一中店、御景店、健康店、郦水店、党校店等十家门店)

  宁阳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宁阳圣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宁阳红品馆)

  四、消费券种类

  1、年货节通用商超消费券

  分为5元券、20元券、80元券、100元券四种面额。消费额满50元可以核销一张5元券;消费额满100元(含)至300元可以核销20元券、5元券任意一张;消费额满300元(含)至1000元可以核销80元券、20元券、5元券任意一张;满1000元可以核销任意面值的一张消费券。每个手机号限领不同金额消费券各一张,消费券不可以叠加使用。

  2、年货节凌云商超专区消费券

  分为5元券、20元券、80元券、100元券四种面额。消费额满50元可以核销一张5元券;消费额满100元(含)至300元可以核销20元券、5元券任意一张;消费额满300元(含)至1000元可以核销80元券、20元券、5元券任意一张;满1000元可以核销任意面值的一张消费券。每个手机号限领不同金额消费券各一张,消费券不可以叠加使用。

  3、年货节宁阳红品馆专区消费券

  面值30元,一次性消费满100元可以核销1张30元消费券、满200元可以核销2张,以次类推。一个账号一次最多领用5张。

  五、消费券发放使用时间

  年货节通用商超消费券、年货节凌云商超专区消费券、年货节宁阳红品馆专区消费券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6日,每日上午10点启动消费券发放,共发放6天,用券截止2月4日,当天抢券第二天开始核销使用。(使用日期为自抢券第二天起至2月4日,过期作废)

  

  

  

  六、消费券使用范围

  商超消费券使用范围:米面粮油、生鲜蔬果、蛋、奶、食品、洗化等超市类商品。

  宁阳红品馆消费券:凡在宁阳红品馆内消费的各类商品。

  七、发放方式

  通过山东爱尚家拍立送APP或微信小程序电商平台进行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平台,按提示进入政府消费券模块进行抢券。

  八、领券步骤

  第一步:顾客打开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栏输入:拍立送,然后下载安装拍立送APP或微信搜索“早天下拍立送”公众号,通过小程序进入“早天下拍立送”首页。

  第二步:注册过拍立送的用户,直接用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未注册过的用户,选择新用户注册,按照步骤注册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在首页点击2025年“暖冬消费季”年货节政府消费券专栏,即可进入消费券领取界面。

  第四步:领券成功后,在参与企业出示付款码或者“扫一扫”,即可自动核销。

  九、核销方式

  1、商超消费券:各参与企业严格遵守消费券使用规则,顾客付款时,自动出示消费券,收银员点击消费券提示哪个商超企业使用,输入核销码后(商家代号),生成核销条形码。由收款员进行核销,立享优惠。

  2、红品馆消费券

  一是付款时,消费者打开拍立送出示优惠券。

  二是打开商家核销区,扫描优惠券及上传发票进行核销,点击核销后,优惠券自动失效。

  三是发票为实时上传,不支持图库转发,需将清晰的发票上传至核销区。

  四是发票是全国联网,要严格遵守开票流程及保证发票真实性。每张发票只允许上传5次应对消费券的核销。

  宁阳县商务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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