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泰安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汇总

导语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相关规定,泰安市区禁放范围如下

  一、泰安城区

  城区禁放范围:

  桃花源路暨G3高速公路以东,博阳路以西(含博阳路与碧霞大街交叉口向北延伸线至唐家庄村、刘家庄村、饲马峪村、沙家岭村、亓家滩村、王家庄行政村),环山路以南,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北。

  

  二、肥城市

  肥城市下列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城区东至潮汶路、南至泰肥一级公路、西至孙牛路、北至泰肥铁路线合围区域内,以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乡镇(街道)重点区域。

  提醒:为满足我市禁放区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需求,设立两处临时燃放点。临时燃放点位置为:一是城区东部,肥城省级农高区科创中心(原农展馆)南侧广场;二是城区西部,肥桃路与孙牛路十字路口至肥桃路与泰肥一级路交叉口之间路段。燃放时请按照燃放说明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三、新泰市

  新泰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一)东起京沪高速、西至新兴路(205国道)、北起瑞山路、南至205国道区域及市经济开发区。

  (二)东起向阳路、西至翟良路、北起柴汶河、南至泰新高速区域及新汶街道。

  (三)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以及各乡镇(街道)政府驻地村。

  (四)特殊场所

  1.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高速公路、立交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存储场所;

  5.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重要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场所)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区;

  6.变电站、高压线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7.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等;

  8.风景区、山林、绿地、公园、苗圃等;

  9.银行、停车场(库)、商场、影(剧)院、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0.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凉)台及在建建筑物施工现场。

  以上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须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四、东平县

  东平县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县城城区、县工业园区(G35济广高速公路以东、105国道以西、工业园区北首龙麻路以南、大清河以北区域内的东平县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

  

  五、宁阳县

  宁阳县烟花爆竹禁放区

  县城区华阳大街、禹王大道、兴隆街、海力大道、北绕城、西绕城合围区域内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阳化工产业园、乡镇政府驻地村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处罚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放】可获泰安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场所/时间、处罚/举报方式、禁放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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