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泰安宁阳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导语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划定宁阳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禁燃区范围
(一)宁阳县城区范围内:禹王大道、兴隆街、海力大道、北绕城、西绕城、南绕城合围区域;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除外。
(二)已完成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区域,自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三)城区外集中供热覆盖区域。
(四)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范围。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原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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