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公告

导语 泰安本地宝整理了新泰市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公告,涉及的岗位有哪些?招聘条件是什么?招聘程序是怎样的?泰安本地宝为你解答!

  新泰市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公告

  一、招聘计划

  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其中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0名,乡镇街道20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招聘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被市政府(扶贫部门认定)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通过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查询核实,个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含)以上残疾人家庭成员(出具残疾人证);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低保证家庭成员(出具低保证);

  (4)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出具国家贫困助学贷款证明);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本人户口所在地人社所、社区或村委出具证明)。

  公益性岗位不限专业,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能再次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被纳入不良诚信记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6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报考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的到新泰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府前街1559号)报名;报考乡镇街道的到相应乡镇街道人社所报名。

  4、报名咨询电话:0538-7211156

  5、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残疾人家庭提交残疾人证,享受低保家庭提交低保证,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国家贫困助学贷款证明,零就业家庭提交本人户口所在地人社所、社区或村委出具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被取消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填写《应聘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2、笔试准考证领取及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及考察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公布或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查询。

  (四)考察核实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1:1比例确定岗位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按招聘条件顺序进行确定。组成考核组对人选资格进行全面考核,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体检名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不合格或上岗后自动放弃岗位的由剩余人员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及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或调剂。经公示无异议的,培训合格后,在市、乡公共就业服务窗口使用。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招聘方,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泰安最新招聘信息汇总、泰安招聘信息网、山东人才网入口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