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安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导语 6月21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的通知。

  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1年度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8768元;

  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73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550元。

  政策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泰安市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泰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 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80 号)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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