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条件

导语 在泰安办理各种事项的时候往往需要用到居住证,而办理居住证就需要开具居住登记凭证。那么办理居住登记到底要具备什么条件呢?泰安本地宝小编在正文为大家整理!

  泰安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条件

  1、本人办理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通过互联网专用APP、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http://sdmsjw.gov.cn)等登录“山东省居住登记平台”申报居住登记;

  或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2、未成年人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

  居住登记由监护人代为申报。

  注意:房屋出租人应配合派出所进行出租房屋信息的登记,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泰安居住证办理/续签/补办全指南、办理入口、居住登记办理、咨询电话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