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泰安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导语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到参保人医保卡金融账户。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晚育增加6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生育津贴按15天计算;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生育津贴按42天计算。

  生育津贴需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方可领取,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年后方可申领生育津贴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泰安生育津贴领取指南、网上领取入口、领取流程/材料/条件、生育保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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