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解除部分中型厢式货车禁限行通知

导语 泰安交警发布关于解除部分中型厢式货车禁限行道路禁行管理措施的通告,2024年3月1日0时起解除。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泰安道路实际,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禁限行道路管理措施作出以下调整,通告如下:

  1.解除泰城建成区道路(迎胜高架路除外)禁行管理措施。

  2.解除泰山区崇文路禁行管理措施。

  3.解除岱岳区满庄镇泰星大街、北留大街、滨湖路、胜利路、天颐南街、迎驾大街及大汶口镇蓖汶路、云亭大道、文明之光大街禁行管理措施。

  解除禁行时间:2024年3月1日0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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