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家政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导语 为指导家政服务行业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家政服务员工和顾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目前对该疾病传播的认知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指南,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单位做好经营环境与设施卫生防护,指导服务员开展上岗工作。

  家政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一、总则

  为指导家政服务行业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家政服务员工和顾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目前对该疾病传播的认知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指南,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单位做好经营环境与设施卫生防护,指导服务员开展上岗工作。

  二、经营管理要求

  2.1家政企业(服务单位)应制定疫情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及时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2.1.1 落实应急处置,经营场所须设置应急区域,配合疾控机构进行终端消毒。

  2.1.2落实工作人员、所有在岗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相关情况报备制度。对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与潜在风险人员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及时隔离,并向主管部门报备。

  2.1.3落实所有在岗员工疫情防护措施,按照在岗服务人员的疫情防护需求,尽全力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包括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专用抗菌洗手液或免过水消毒洗手液,防护手套、二氧化氯溶液、84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2.2 建立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全员登记、一人一档。包括员工健康状况、手部清洁、工装清洁消毒、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及接触史、旅行史。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旅行史的员工应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后方能上岗。未满14天的,或有疑似症状的,应暂停服务。

  2.3 建立服务对象健康信息台账。包括服务对象健康状况以及接触史、旅行史。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旅行史且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以及有疑似症状的,应暂停服务。

  2.4 家政企业应遵守当地防控部门的管理要求,允许营业的方可开展经营服务。

  2.4.1如没有得到经营许可,应告知客户并取得理解,安排专人轮流值班,保持与有关部门的沟通。

  2.4.2 上门服务人员因社区封闭管理,不允许进入的,暂缓上门;可以进入的,报备社区居委会、物业等相关上门服务信息,保证服务人员可以正常进出社区。

  2.5 家政企业(服务单位)应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

  2.5.1 开展疫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包括“七步洗手法”、防护用品使用、服务环境消毒、通风、预防飞沫、气溶胶传播等内容。

  2.5.2 要求所有员工上班途中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经营场所要求

  3.1 咨询服务台应设置1米线间距,安排导引员,避免员工、顾客扎堆聚集。

  3.2 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建议适当增加换风功率,提高换气次数,并注意定期清洁处理滤网,排风管道应保持清洁。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3.3 对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空调、电话、通勤工具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洁和消毒。

  3.4 在经营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并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采用消毒湿巾擦拭等方式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5 应在场所内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

  3.6 门店前台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减少与顾客不必要的交谈并取得理解。

  3.7 应保持经营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时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应做到设施表面清洁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窗、扶手、收银台、沙发、电话、洗手池、水龙头、卫生间等容易受到污染的设施,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四、服务人员服务规范

  4.4 服务人员服务期间不宜穿着毛领或翻毛式外罩。进入服务场所前需做好清洁准备。

  4.4.1 事先了解消费者健康情况,与消费者确认居住地是否处于封闭管控,保证能够正常出入。

  4.4.2 自备分装瓶,装好消毒液(二氧化氯或按照1:29的比例稀释的84消毒液、或75度医用酒精)。

  4.4.3需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若体温超过37.3℃,服务人员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4.4.4 需门外换鞋。用准备好的分装瓶对门把手进行消毒,并进行洗手消毒,然后敲门入户。

  4.4.5 需脱下外罩,将帽子围巾等放入外罩内,内折拿进室内,挂到通风处,并用二氧化氯喷雾进行喷洒消毒。

  4.5 服务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一次性使用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其他重复使用手套需每天清洗消毒(1:29的比例稀释的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建议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可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4.6 服务人员进入服务场所后,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进行手部清洁。可用有效的免过水消毒洗手液。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

  4.7 服务员每日应对服务用具进行有效消毒。抹布等清洁工具每次使用后要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浸泡30分钟。

  4.8 生熟菜板分开,使用前后进行消毒。建议使用消毒柜或者蒸,煮等方法对餐具进行消毒。

  4.9 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4.10 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窗、沙发、电话、洗手池、水龙头、卫生间、灯具开关等容易受到污染的设施,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4.11 前往医院等特殊环境服务场所的上门服务人员,要按医院等特殊服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维修人员的个人防护,听从指挥安排。

  4.12 提醒客户室内要多通风,建议每天两次通风。每次通风20-30分钟。家中有老人、病人、孕产妇、婴幼儿等人群的,应避开对流风。

  4.13 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废弃口罩放进塑料袋密封后投入口罩专用回收箱。

  4.14对于上门服务的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要定期使用二氧化氯喷雾等进行喷洒消毒。

  五、消费者要求

  5.1 提醒服务客户测量体温并进行记录。服务人员入户服务期间,消费者(服务对象)应当佩戴口罩。对于发现消费者已是疑似/密接人员或现场拒绝佩戴口罩的消费者,上门服务人员可拒绝提供服务,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

  5.2 如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无人条件下选择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法进行消毒。

  5.3 对隐瞒健康情况、不佩戴口罩、居住地属封闭管控的消费者,企业(服务员)可拒绝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投诉,应视为无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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