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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办理流程

导语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营业执照注册地乡镇(街道)人社所、园区人社服务机构申请,也可通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者“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个人创业“一件事”,进行线上办理

  宁阳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办理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营业执照注册地乡镇(街道)人社所、园区人社服务机构申请,也可通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者“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个人创业“一件事”,进行线上办理(流程见附件1)。线下申请的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①《宁阳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2);

  ②小微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创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补贴时可证明正常运营的近12个月以上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⑤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共享查询;

  返乡入乡农民工:户口簿、身份证明材料(其中一项即可: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务工期间工资收入凭证等,如签字的工资条、银行代发工资的网银、微信、支付宝截图等)。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的材料:

  ①《宁阳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2);

  ②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创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在经营场所现场经营的照片(张贴到A4空白纸);

  ⑤申请补贴时个体工商户近12个月的经营流水账目(指银行收入流水、微信收入流水截图、支付宝收入流水截图等证明材料,按月提供近12个月以上的经营流水收入账目);

  ⑥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同小微企业)。

  2、乡镇(街道)人社所、园区人社服务机构初审。对创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创业人员是否首次创办、领取营业执照时间、正常经营时间和缴纳社会保险、人员类型等情况。审核完毕后,对符合条件的盖章后推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复核。

  3、复审及拨付。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复核、公示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个体工商户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泰安灵活就业人社保补贴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申领入口、补贴标准、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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