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流感样症状排查处置措施是什么?

导语 针对当前新冠病毒传播流行的新特点,为加强流感样症状病人排查与管理,及时发现流感患者中的新冠肺炎隐形病例,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感样症状排查工作。

  处置措施

  (一)对排查出的身体有相关上述症状者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预检分诊,按照程序将发热及可疑病人转诊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将排查信息每日下午4:00前报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级汇总上报。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日对所报排查信息进行分析,发现相关症状呈聚集现象时,要立即上报至辖区县级疾控机构,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采样送检,并将相关聚集信息及时报市疾控中心。

  (三)集中排查期间,每天晚10点前,以县为单位将辖区内排查信息报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赵华兴;联系电话:6991138,邮箱:jfk@ta.shandong.cn。

  (四)集中排查结束后,作为正常工作继续开展,对新发病例继续实行日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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