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导语 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泰安本地宝为你解答!

  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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