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

导语 根据泰安相关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有关申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渠道以及相关机构联系方式可见正文了解。

  一、政策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泰财社〔2019〕19号)、《关于<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延续执行等问题的通知》(泰财社〔2022〕18号)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申领条件: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三、申请材料:

  《泰安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银行代单位发放的工资明细账、财务报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

  四、办理渠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市级注册的向所属管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五、联系方式:

  泰山区0538-8220825

  岱岳区0538-8568782

  新泰市0538-7211156

  肥城市0538-3219269

  宁阳县0538-5628420

  东平县0538-2856196

  高新区0538-8938066

  泰山景区0538-536916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泰安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见习、创业补贴通知政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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