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导语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略有不同,残疾等级不同补贴也有区别,具体请看正文。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纳入低保范围且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受生活补贴。对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同时享受。

  二、有关政策衔接

  1.不享受两项补贴的情况: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在监服刑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2.不享受生活补贴的情况: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享受全额基本生活费的,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就高享受护理补贴的情况:离休老干部护理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加发的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择高申领,不重复领取。

  三、补贴申请

  残疾人可向户籍地、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申请或委托村(居)干部,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代为办理。

  四、补贴标准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3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39元。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70元;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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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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