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规定

导语 泰安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规定: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我国公民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以下情况需换领新证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3、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4、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泰安身份证办理指南、办理地点、换证/补办指南、异地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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