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关于实行大汶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导语 岱岳区自2023年起继续实行大汶河禁渔期制度,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岱岳区范围内大汶河所有干支流河段禁渔。

  岱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行大汶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养护大汶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大汶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黄河(山东段)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自2023年起继续实行大汶河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岱岳区范围内大汶河所有干支流河段。

  二、禁渔期

  每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四、其他要求

  在上述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休闲钓具禁止使用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拟饵复购钓具(钓钩数3个及以上)以及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3个及以上)。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渔】可获泰安各流域/水域禁渔规定、禁渔期、禁渔范围、违规捕捞处罚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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