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自我健康监测要求

导语 健康监测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和症状等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自我健康监测要求:

  自我健康监测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管理要求:

  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就诊、考试等。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减少外出,工作、学习做到“两点一线”,不到其他公共场所,外出需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出入泰】可获全国隔离/核酸政策查询入口、泰安各地最新出入政策、防疫电话、入泰报备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