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的通告

导语 为切实把好“排查关”,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请广大居民朋友在做好自我防护,减少聚集性活动基础上,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

  肥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的通告

  近期,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江苏省无锡市、徐州市、青岛市黄岛区、临沂市兰山区等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把好“排查关”,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请广大居民朋友在做好自我防护,减少聚集性活动基础上,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扫”。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参与扫码,做到出入各类场所“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二、公民个人“自觉扫”。广大居民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餐饮单位、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诊所、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应自觉配合扫“场所码”。

  三、公共场所“必须扫”。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要主动申领、张贴“场所码”,严格督促进入人员扫码。对1多次提醒仍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公共场所,依法予以关停整改。

  四、主管部门“监督扫”。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设尽设、应扫尽扫”

  五、小区入口“紧盯扫”。各镇街(高新区、经开区)、村居(社区)要严格落实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码”上行动,“码” 上落实,增强健康意识,遵守政策规定,做好日常防护,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织密扎牢外防输入防线,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肥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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