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泰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哪些人能申请?

导语 新泰市辖区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新泰)新引进,且首次在我市就业,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

  新泰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对象与标准

  (一)申请对象

  新泰市辖区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新泰)新引进,且首次在我市就业,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体标准

  本次生活补贴申请区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下同),全日制重点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原985、211高校,国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THE、QS、U.S.News中TOP200的高校,下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目录且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补36个月。

  对新引进到我市工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00元、500元、200元。

  对经泰安市科技局认定的“人才飞地”,及驻新高校、省属科研院所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参照企业引进博士标准执行。

  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省级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参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三)相关规定

  1.2021年10月14日以来新引进专科毕业生按“青云人才计划”政策执行,自缴纳社保之日起连补36个月。补贴对象为我市输变电及电线电缆、矿山装备及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现代食品、高端化工、数字经济、医药及医疗器械、起重机械、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纺织服装、出版印刷等重点产业链企业新引进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指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职院校毕业生。

  2.鼓励青年人才取得更高层次学位学历后回新工作。具体标准是:曾在新泰市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取得更高层次学位学历且在2022年5月1日后返回新泰市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政策新学历生活补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曾领取生活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36个月的,按照本政策新学历标准发放剩余月份的生活补贴。

  3.对在新泰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企业(含性质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可参照上述标准享受生活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全职在本企业或被派遣至我市其他企业工作,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就业登记;劳务派遣企业与用人企业应同时在新泰注册并纳税。

  4.新泰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时间段为社会保险缴纳起始月份至第36个月份,既往不再补发。对未按照劳动合同在我市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不足36个月离开新泰的人员,以发放补贴时间为节点,生活补贴自上一次兑现时间节点后不再发放,已发放的生活补贴不再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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