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阳县青年人才购房券申领条件
导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人员在办理网签合同备案前申领人才购房券。
2025宁阳县青年人才购房券申领资格条件
申请领取购房券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申领购房券时身份证实际年龄为准。
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层次人才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视同专科、本科学历层次。
3、在我县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中央、省、市驻宁单位引进青年人才应至少在宁阳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引进青年人才应已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在宁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应依托创业实体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企业引进青年人才未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工资关系应在本地企业或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月及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全县范围内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泰安市企业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未享受过我县退役军人购房券以及政府部门其他购房补贴、不动产办证奖补等政策。
5、每名人才只申领一次购房券,购房券申领后人才层次发生变化的,不再补发。一套商品住房只能使用一张购房券,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购房券申领条件的,只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层次人才相对应的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2025泰安最新消费券详情,包括抢券入口+时间+流程,使用指南、商家名单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