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阳县年货节餐饮消费券发放通知
导语 为抢抓春节消费黄金期,繁荣我县节庆消费市场,开展2025年宁阳县“暖冬消费季·迎春聚团圆”年货节餐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大力提振消费的工作安排,抢抓春节消费黄金期,繁荣我县节庆消费市场,开展2025年宁阳县“暖冬消费季·迎春聚团圆”年货节餐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一、消费券总额
本次消费券总额为9.5万元。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1日-1月16日,每日上午10:00启动消费券发放,共发放6天,用券截止2月4日。
三、消费券种类
通用餐饮消费券3万元,该消费券可以在县内33家餐饮单位使用(见附件),也可以在火锅餐饮专区、烧烤餐饮专区餐饮单位使用。火锅餐饮专区消费券3万元,烧烤餐饮专区消费券3万元,丽江音乐吧专区消费券0.5万元。(各专区消费券只能在本专区内使用)
餐饮消费券分为面值80元、面值50元、面值30元、面值20元、面值10元五种。消费额满800元(含)可以核销任意面值的一张消费券;消费额满500元(含)至800元可以核销50元券、30元券、20元券、10元券的任意一张;消费额满300元(含)至500元可以核销30元券、20元券、10元券的任意一张;消费额满200元(含)至300元可以核销一张20元券、10元券。消费额满100元(含)至200元可以核销一张10元券。
丽江音乐吧专区消费券分为面值40元、面值30元、面值20元、面值10元四种。消费额满400元可以核销任意面值的一张消费券;消费额满300元(含)至400元可以核销30元券、20元券、10元券的任意一张;消费额满200元(含)至300元可以核销20元券、10元券的任意一张;消费额满100元(含)至200元可以核销一张10元券。
四、消费券发放时间
五、参与活动单位
1、在库的限上餐饮单位、拟纳统单位(见附件),共33家;
2、自主申报、自愿参与的火锅名店、火锅推荐店(见附件),共16家;
3、自主申报、自愿参与的烧烤名店、烧烤推荐店及拟纳统烧烤单位(见附件),共12家;
4、丽江音乐吧;
六、消费券使用范围
通用餐饮消费券、火锅餐饮消费券、烧烤餐饮消费券:用于食品、酒水等各类商品的消费。
丽江音乐吧消费券:凡在丽江音乐吧内消费的各类商品。
七、发放方式
通过山东爱尚家“拍立送”APP或小程序电商平台进行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平台,按提示进入政府消费券模块抢券。
八、领券步骤
第一步:顾客打开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栏输入:拍立送,然后下载安装“拍立送”APP或微信搜索“早天下拍立送”小程序,通过小程序进入“拍立送”首页。
第二步:注册过拍立送的用户,直接用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未注册过的用户,选择新用户注册,按照步骤注册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在首页点击2025年“暖冬消费季”年货节政府消费券专栏,即可进入消费券领取界面。
第四步:领券成功后,在参与单位出示核销码或者“扫一扫”,即可自动核销。
九、核销方式
1、各参与活动的餐饮单位需关注微信小程序“拍立送早天下”,实名注册商户信息,拍立送平台给予参加活动的餐饮单位开设单店授权码。
2、餐饮单位务必给予享受优惠的消费者实额开具发票。
3、付款时,消费者打开拍立送出示优惠券。
4、餐饮单位打开商家核销区,扫描优惠券及上传发票进行核销,点击核销后,优惠券自动失效。
5、发票为实时上传,不支持图库转发,参加活动的餐饮单位将清晰的发票上传至核销区。
6、发票是全国联网,参加活动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开票流程及保证发票真实性。每张发票只允许上传1次进行消费券的核销。(例如:顾客单次消费300元,按照消费券核销金额逻辑,仅可核销1张优惠券,核销时需要上传发票,此发票需上传1次。如单张发票上传超过1次,该发票作废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十、咨询电话
宁阳县商务局:董科长 0538-5636175
拍立送平台:张经理 18853889758
十一、本次活动解释权由县商务局负责。
附:2025年宁阳县“暖冬消费季·迎春聚团圆”年货节餐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参与单位名单。
宁阳县商务局
2025年1月10日
附:2025年宁阳县“暖冬消费季·迎春聚团圆”年货节餐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参与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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