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阳县第三批次教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须本人于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宁阳县文庙街道成人教育中心(宁阳县实验幼儿园斜对过)上交审查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须本人于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宁阳县文庙街道成人教育中心(宁阳县实验幼儿园斜对过)上交审查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外体检的申请人提供)。

  4.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提供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中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铅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提交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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