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居民医保政策一览
导语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均可参加居民医保,关于医保待遇可见正文详细了解。
一、居民医保每年的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答:每年的9-12月为下一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
二、居民缴费后怎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9-12月)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月起计算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金不予支付。
三、外地户籍如何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答:已取得泰安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泰安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可随父母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四、泰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泰安医保最新资讯、网上办事入口、电子医保卡、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常见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