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养犬初始登记材料

导语 个人申请养犬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材料;单位申请养犬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材料等。

   个人申请养犬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材料;

  (二)住(居)所相关材料;

  (三)犬只免疫证;

  (四)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残疾人证等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单位申请养犬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材料;

  (二)管理、饲养犬只人员的名单;

  (三)单位养犬管理制度以及专门场所、安全设施材料;

  (四)犬只免疫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犬】可获泰安养犬登记指南、养犬便民服务点、狂犬疫苗接种点、禁养品种、养犬重点管理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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