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泰安留工就业补贴政策
导语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留工就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2022年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市、区),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执行期限至2022年年底)
2.就业见习补贴
(1)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期限:长期)
(2)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执行期限至2022年年底)
3.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期限:长期)
4.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家政服务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家政服务机构为16-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执行期限:长期)
(2)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一定比例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执行期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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