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条件是什么?

导语 泰安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条件是什么?泰安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材料是什么?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条件:

  职工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可提取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按照发票或收据实际支出额提取。

  申请材料:

  1、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发票或收据(一年内)。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4、提取配偶的需携带结婚证及其身份证、银行卡。

  办理时间: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咨询服务

  1、现场咨询: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设咨询岗)。

  2热线咨询: 0538-1232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泰安公积金转移/查询/提取/贷款/缴存办理全指南、还款计算器、官方政策文件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