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安云闪付文旅消费券使用规则

导语 山东省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暨“红色文化主月”启动仪式即将在泰安举行,6月11日,上午11:00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诚挚为您发放20万元文旅通用券!快来抢券啦~

  6月11日上午11:00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诚挚为您发放20万元文旅通用券!

  消费券规则:

  1、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设七种面值,分别为分别为10元(满25元可用)、20元(满50元可用)、40元(满100元可用)、80元(满200元可用)、120元(满300元可用)、160元(满400元可用)、200元(满500元可用)。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2、每个注册用户领券上限额度500元,可分多次申领和退换。

  3、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为7天,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系统重新发放,作废消费券不占消费券总额度。

  4、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消费不可拆分为两笔以上消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泰安最新消费券领取时间、领取入口、领取规则、使用方法、消费券最新消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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