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4050失业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导语 泰安4050失业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有哪些?泰安本地宝为您解答!
“4050”失业人员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须出示、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
(2)申请人社保卡;
(3)个人申请书1份;
(4)《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核定表》2份;
(5)户口本(含相关家庭成员的)及复印件1份。
认定办理程序:
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核定表》,提供相关材料。未纳入社区管理的,由市属以上原破产、改制企业负责调查、初审,签署意见盖章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11号补贴申报窗口认定确认,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登记注明认定情况。纳入社区管理的,由社区劳动保障机构逐级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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