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导语 泰安怎么办理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在泰安怎么办理?泰安本地宝为你解答!

  离婚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港澳台居民: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华侨、外国人:本人有效护照、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需要翻译的材料(华侨、外国人):

  1、护照个人信息页(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同时需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泰安离婚登记预约入口、离婚登记办理指南、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离婚冷静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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