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导语 泰安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可见正文了解,注意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后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说明:

  1、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的,由当地政府(管委会)另行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2、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符合《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53号)规定的,可以实行包干方式补偿。

   3、表中未列出的地上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的补偿标准补偿;不能参照或者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评估认定。

   4、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后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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