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导语 泰安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需在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环山路226号),具体流程可见正文。

  (一)收件

  窗口提交。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环山路226号) 电话:0538-8275264

  (二)受理

  1.审核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3.受理决定

  (1)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下达《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批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事由、不批准原因。

  (三)审查

  资料审查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审批决定

  根据承办人员的审查意见,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领导进行审批,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五)决定书送达

  现场领取: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点领取。

  快寄邮寄:通过EMS进行快递邮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通】可获泰安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签注指南、补发/换发指南、出入境大厅地址电话、自助签注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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