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

导语 2024年1月1日起,山东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现省内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统一.

  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主要是统筹哪些方面?

  主要措施可以概括为“七统一、两提升”:

  “七统一”:

  一是统一参保缴费政策。

  二是统一认定、鉴定政策。

  三是统一待遇政策标准。

  四是统一基金收支管理。

  五是统一基金预算管理。

  六是统一经办管理服务。

  七是统一信息管理系统。

  “两提升”:

  一是持续提升风险防控和内控管理能力。二是持续提升便民化服务水平。

  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吗?

  不会因实施省级统筹降低工伤保险待遇。

  比如,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全省政策统一,根据本人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待遇实现全省政策统一、标准统一。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省均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发(2023年标准为98.566万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3535元,实现全省同级别同待遇,充分体现工伤保险对职工保障的公平性。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方式会发生变化吗?缴费方式有哪些?

  征缴方式保持不变。

  在线上:

  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方式缴费,还可以选择三方协议或者微信、支付宝等方式。

  在线下: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也可以运用社保费自助终端进行缴费。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缴费方式。

  在缴费过程有任何征缴问题和建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热线电话:96612366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泰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办理指南、工伤保险条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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